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录取规则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录取规则第三章录取规则第六条按教育部要求,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第七条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第八条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江苏进档考生实行“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在内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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